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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昌明,男,1986年3月出生,江西南康人,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赣州市章贡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江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8年6月至2009年9月,待业;
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12年7月至2017年5月,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科员、三级检察官;
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赣州市章贡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科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赣州市章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科员(负责人);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赣州市章贡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四级主任科员(负责人);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赣州市章贡区纪委监委副科长级室主任(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21年8月至9月, 赣州市章贡区纪委常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21年9月至11月,赣州市章贡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提名人选、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21年11月—— 赣州市章贡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