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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章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08: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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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章贡区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沙石镇霞峰村委会主任钟太明对教育扶贫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查,钟太明对本村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本村非建档贫困人员魏光平、李倩楠、李智晨、钟鼎生、钟菲违规获得生活补助,本村非建档贫困人员彭钰淋死亡后仍获得生活补助,多发放补助金额总计2350元。2017年6月,经沙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钟太明党内警告处分。

  水西镇上禾村党支部书记黄存伟违规套取挪用扶贫奖补资金问题。经查,水西镇上禾村党支部书记黄存伟在担任上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其亲属果园出具虚假证明,套取扶贫奖补资金7500元;挪用上禾村上芜组至蛤湖井头组沙土路建设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村干部福利发放和村日常开支。2017年8月,经水西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支部书记职务。

  沙石镇新圩村党支部书记谢宗龙对无房户安置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经查,沙石镇新圩村2017年共有六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于无房户,其中仍剩余四户未落实安全住房保障措施。谢宗龙作为新圩村党支部书记,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对无房户安置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无房户安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7年7月,经沙石镇党委研究决定,由沙石镇纪委对谢宗龙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脱贫攻坚工作,是我们党的宗旨体现、使命使然,必须严之又严;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动手脚。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镇村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手”。各相关扶贫主管部门和资金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摸排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要对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章贡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