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 正文

章贡:一党员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来源:章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10:21:28
分享到:
  近日,章贡区一党员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东外街道康定路社区煤气公司小区支部党员吉庆联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12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2021年7月5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东外街道党工委给予吉庆联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