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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三公”经费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表现及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0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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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三公经费,一般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和运行、公务招待中产生的经费。今年中央各个部委和各地政府机关陆续向社会公布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笔者总结了三公经费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全面、正确地统计“三公费用”的实际数有困难,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计入正确科目中计算,如将招待费放在会议费中核算,将车辆运行费放在差旅费中核算等,将车辆购置支出放在下属关联单位报销,人为压低“三公费用”数据规模等,并分析其内在原因,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主题词:“三公”经费 审计 监督

  一直以来,“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因其数额庞大、增长迅速、铺张浪费严重等问题而成为腐败问题高发原因,究其原因主要可归结为管理不善、监督缺位、暗箱操作等。审计作为经济监督部门,“三公”经费的审查一直是审计监督的重点之一,从近期开展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专项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较好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和出差出行及报销手续,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之风基本杜绝,“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但相应的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充分加以重视。

  一、“三公”经费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表现

  (一)公务接待费问题

  1.接待费用虚高,部分支出违规。表现为接待费用列支数额较大,接待费用支出仍然存在列支禁止公款购买的高档烟酒、礼品、土特产、花卉、水果等项目。

  2.铺张浪费,超标接待。表现为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随意性大,有异地接待、消费,接待档次高,费用不断增加,存在超标准现象。

  3.费用去向不明,报销手续不全。表现为接待费未严格归类,化解到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科目中;报支接待费不附正式发票、公务接待审批单、结算清单等;发票不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审批单模糊接待对象、人数、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一次用餐分列开具发票、存在连号发票不同批次报销、同一报销凭证中出现不同餐馆、报销发票不同等现象。

  4.转移单位列支。表现为将本应在本单位财务账列支的接待费用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二级机构或者下属企业账户列支。

  5.个别接待费支出真实性难以确认。表现为虚报接待单位、用餐人数和次数。有内部食堂的单位,存在以内部收据、代开发票入账情况;礼品、土特产、烟酒茶等消费性支出金额较高,发票只简单填写商品名及金额,无明细数量、单价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问题

  1.报支手续不齐。表现为车辆维修费报支时没有附机动车维修审批单、维修明细结算清单和维修费发票,车辆燃料费报支没有附车辆损耗油耗记录等。

  2.数量超标,标准不严。表现为按领导职数配车,导致配置数远远大于编制数,为规避超编制购车行为,将车辆所有权转移至所属二级单位和企业;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车辆购置发票按政策购买低配车,超过规定部分通过改装、增加配置或装饰装修等变通方式列支费用。

  3.管理制度松懈。表现为公务车辆没有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及建立健全派车用车等管理制度,车辆运行费用包括维护保养和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燃料费等居高不下,车辆年均费用偏高。

  (三)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问题

  1.扭曲因公考察、学习用途。表现为错误将外出学习、考察演变为一些单位的一种福利待遇。个别职能部门,基本上每年都会安排干部以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进行出差、旅游,而实际并无学习、培训内容、也无明确的会议、考察任务,有的甚至打着到国外“学习取经”的旗号,变法子到相关国家游玩。

  2.以外出培训、开会等名义借机公款旅游。表现为个别经费相对紧张、职能相对较弱的单位领导和干部,采取分期分批组织基层单位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名义轮流出游等形式进行的公款旅游活动。

  二、产生违规“三公”经费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三公”经费预算不完整。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大多无预算,汽车运行费实行最低保障,部门的年初预算没有明确细化“三公”经费标准,预算和决算有一些不可比的因素,上级专款、本级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中可以明确或细化为“三公”经费的部分,在预算安排时未予以明确并纳入“三公”经费预算。

  (二)现行公务接待费、汽车运行费的预算标准较低。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区间、部门间的交往逐渐增多,行政事业单位仍执行以前的公务接待费比例、标准,显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财政认可的单位车辆每年只给2万元,定额标准低,如考虑到油价上涨、部分单位车辆老化、临时性任务多等原因,汽车运行费更加超预算。

  (三)因各年度项目不同而导致“三公”经费高低不一。总体来看,相比上一年,大多单位都能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但具体到不同单位、不同时间,因项目、任务不同而导致“三公”经费高低不一,如某重点工程项目前期由市某单位牵头进行,工程建设由城投公司实施,该单位一直在垫支相关费用。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程投资大、牵涉的部门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接待费等有所增加,若这些费用作为“三公”经费考核的内容进行刚性减少,则直接影响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展。

  (四)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三公”经费标准难以把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时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较大,尤其是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更大,标准尺度难以把握。

  (五)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和技术的落后。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财务制度,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单位业务招待费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而电子消费不发达、发票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落后,方便了多开、虚开发票及用假发票报销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仍然存在特权的思想,对公务消费的认识不够,认为公家的钱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吃点、喝点不是什么问题,坐好车是单位和个人地位的象征,淡化了宗旨意识,脱离了人民群众。上级领导对于单位形成的错误“惯例”或者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及时进行制止、整改,导致“三公”经费逐年增加。

  (七)社会监督不到位。“三公”经费最大的问题是不公开、不透明,社会监督缺位。各单位虽均有严格的内控制度,但普遍存在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缺乏有效监督。公务开支随意性仍然较大,加之“三公”消费决策权在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者手中,又是主要消费者,决定了监督的缺位和弱化,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缺乏行政成本观念,没有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三、违规“三公”经费防控措施

  (一)公开经费清单,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制度,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将“三公”经费暴晒于阳光之下,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主的监督,建立一个清正、廉洁、高效、透明的高效政府。一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方式、广度和深度都不够,要明确统一的、具体的、规范化的要求,让公众有知情权、能监督打造透明政府,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公”经费支出单位内部按月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将已公开的“三公”经费进行细化。要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作用,将支出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结合部门预、决算同时公开,并附详细说明。公开还应明细到具体项目部门、车辆和个人。通过全方位审查“三公”经费支出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并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从中发现“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制定治理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阻止腐败。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公务接待、新闻报道、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出台具体规定,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建立和严格实施预算目标管理、责任追究、经费支出标准、审批控制、实物购置验收入库以及出库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有效防控单位将“三公”经费开支转换成办公用品、会议材料费、印刷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严格财务报销范围、标准和手续,杜绝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杜绝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进一步减少公用经费的开支,压缩不必要的支出,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对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费用标准,建立完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实行限时结账,压缩签单挂账,及时公开支出情况;对公务用车采取定点维修办法,油料实行加油卡管理,并根据不同车辆对应制定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进行考核,实行单车费用的核算、监督和考核,杜绝公务用车使用中的浪费现象;对因公出国(境),严格实行审批程序,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外出旅游,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标准。

  (三)强化经费预算管理,控制超标经费支出。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单位进行细化预算,单位预算一经批准 , 就不得随意更改 , 应严肃认真地执行预算。预算控制要求各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三公”经费应严格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其所占比例,制定相应的支出计划,不得挤占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转嫁相关费用。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在确定的定额标准和限额内,将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统一编入部门支出预算,并按照统一预算编制表式的要求单独分项列示,能明细到具体项目用途和承担部门的必须按实编制。在各级预算单位范围内牢固树立起“先预算,后支出”的观念,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从源头上践行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减少单位公用经费的开支,遏制公用经费的增长,从而有效地压缩行政成本。

  (四)严肃党风党纪,切实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要充分发挥执法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应协调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规超支使用“三公”经费的腐败问题予以坚决的查处,对不依法定要求、规定期限、规定范围、规定方式、规定途径公布“三公”经费的地方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对相应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严重违规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不得提拔重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才能真正消除“舌尖上的浪费”、管住“车轮上的腐败”、刹住出国考察“奢侈风”。

  (五)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风气。“三公”经费的消费主体主要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由于人、财、物、权都在其一人的掌控之下,权力过于集中,决策一句话,花钱一支笔,事实上存在“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的现象。同时,“一把手”在“三公”消费上的随意性,“涟漪效应”对下属起着不良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制度,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控制,让领导干部对权力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在动用权力时会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确保“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将“三公”经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三公”经费消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一个评价指标,能够增强降低“三公”经费动力,切实从源头上对挥霍浪费的行为进行控制,同时建立既注重行政结果又注重行政成本的现代行政绩效考核体系,还能够建立健全行政成本核算机制。 (章贡区审计局 郑亚男)